那么,作为上网电价调整获益方的发电厂,对这次上调能为自身带来的效果又持有怎样的态度呢?
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四五千万元的获益,对煤电企业的帮助的确说不上太大。”当问及2017年煤电企业是否依旧会在酷暑中再度过一个“寒冬”时,上述内部人士认为,多方受困的煤电企业今年的日子难言乐观,“企业面临的压力除了电价外,还有负荷率,同行业竞争以及利用小时数等等。”
年内再迎上调标杆电价是否可期?多位业内人士给出了悲观的预期。“这次的上调其实是在压缩电网公司的利润,而即便是在国家控制的电网中,能够再次压缩的利润空间已经不多了。”
(实习生白恩泽对本文亦有贡献)
新电改首例电价垄断案背后:地方火电企业“螳臂”难挡市场化潮流
每经实习记者 苏杰德 每经编辑 陈旭
电改“9号文”出台已超两年,电力市场化改革中也伴随着诸多利益博弈,山西发电企业价格垄断协议案就是典型。
该案中,山西几乎所有发电企业都被卷入,23家电企集团共同协商直供电交易价格,实施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
“此次发改委依法治理山西电力市场,对电改推进,克服电改阻力开了一个好头。”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山西这些电企作为供应方,联手操纵价格,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谋操纵方法。电改目的是通过市场竞争产生效益,而不公平竞争、寡头竞争等会使效益大打折扣。
处罚垄断为电改清障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山西当地煤电企业的应对方法是合谋协商直供电交易价格,该行为遭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处罚。在电改的深入期,发改委的处罚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曾鸣认为,山西这些发电企业作为供应方,联手操纵价格,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谋操纵方法。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市场化进程本身就比较难,如果出现人为操纵的情况,就更容易出现波折。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出台,同年六大配套文件紧随发出。根据电改“9号文”,此次电改的重点和途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