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4日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4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23个、自治区5个、特别行政区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34个(其中地级市293个、地区8个,自治州30个、盟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51个(其中市辖区954个、县级市360个、县1366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39862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20883个、乡9731个、苏木152个、民族乡988个、民族苏木1个、街道8105个。
2016年,共联合检查省界13条,完成了总长度约为13629公里的省界联检任务。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174.5万个,职工总数1239.3万人,固定资产原价5393.6亿元;社会服务事业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建设规模3050.9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245.8亿元;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28.8万人,其中社会工作师6.9万人,助理工作师21.9万人;全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5440.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3.4%,其中中央财政向各地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2484.0亿元,比上年增长9.4%,占社会服务事业费比重为45.7%,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截至2016年底,全国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的提供住宿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3.2万个,其中登记注册为事业单位的机构1.8万个,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1.2万个。机构内床位414.0万张,年末收留抚养人员241.0万人。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4.0万个,比上年增长20.7 %,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9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5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7.6万个;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30.2万张,比上年增长8.6%(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6张,比上年增长4.3%),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322.9万张。
2.提供住宿的精神卫生服务。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44个,床位8.4万张。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50个,床位数5.3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4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94个,床位数3.1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