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在城市规划中体现对自行车出行的重视。美国奥本海默基金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山泉说,共享单车并不是长距离出行的首选,而是对城市交通网的有益补充,因此在规划和监管方面,地方政府应发挥主要作用。
郭湛也表示,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对道路、停车场等公共资源进行分配时需要更多考虑自行车出行这种方式。
黄河认为,在一些特殊区域,比如热门旅游景点和城市特定功能区等,为便于统一管理,在不影响消费者使用便利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采取招标方式投放共享单车,中标企业在区域空间资源规划上,将获得分配优先权。
二是政府不应设置行业准入门槛。郭湛说,共享单车是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前期投入和规模经济会自动成为后来者准入门槛,但为保持行业整体服务水准,政府应有必要的硬件标准要求,比如铃铛、轮胎、夜视灯以及百辆自行车月故障率标准等等。
三是在不侵犯个人隐私前提下,可考虑通过法律法规引导和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做好数据公开与共享。从长远看,信息公开有助于培育壮大这个市场。
四是加强配套法律建设与执法力度。黄河说,对一些蓄意破坏、偷盗等违法行为,应加大打击与惩戒力度,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和良性竞争氛围。
领军企业树立良好行业规范
专家指出,最了解市场的是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应充分利用好自己的信息优势,积极就行业发展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以促进行业理性健康发展。
黄河认为,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成立共享单车行业协会,尽快形成参与企业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和行业准则,这有利于整个行业自律。与此同时,政府监管也要到位,防止企业向垄断方向发展,进而侵犯消费者权益。
领军企业不应只忙于借助资本的力量“跑马圈地”,更应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积极履行好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标杆。比如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考虑率先在保险、押金、信用管理等方面做出突破,这样既可发挥自身优势引领行业良性发展,又可通过行业水准的提升避免更多低水平恶性竞争。
黄河说,创新延伸有时比创新更有意义。依托互联网和移动支付,中国共享单车目前在全球都处于领先地位,行业领军企业应利用好这种优势,做好创新延伸和引领,力争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可推广可复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