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构成侵权 产品将在美禁售
“虽然现在尚不能断言被诉企业一定构成专利侵权,但专利所涉及的产品和商业上的销售和利益是分不开的,从337调查的行为来看是希望竞争对手的产品不在美国进行销售,最终目的是保护其美国市场的地位和利益。”李俊慧说,“337”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通常禁止进口产品或进口后在美国销售产品中的不公平行为及不公平措施。
“而这恰是此番被诉侵权的11家企业共同特点所在,这些企业都是向美国出口扫地机器人产品。显然,iRobot此番发起的专利诉讼大战,一旦认定构成侵权,其杀伤力颇大。”李俊慧说。
近年来,扫地机器人市场发展迅速,iRobot的市场份额约15%。其中,美国、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两个扫地机器人市场。因此,iRobot选择在本土市场发起专利诉讼,意在分割或占据更多市场份额。
然而,同在机器人行业的泽达科技CEO王樨哲认为,从技术原理上来说,全球的扫地机器人在方案上应该都是相似的。至于是否侵权要看专利局的具体认定。可能是真的针对侵权的维权,也可能是一种商业策略。一般来说,专利纠纷往往耗时很长。成熟行业的大企业经常打来打去互相牵制,但小企业因为耗不起都会尽可能规避。而服务机器人行业整体上都还处在相对早期,大家“跑马圈地”的阶段,企业在这个阶段如果陷入专利纠纷的官司,那么很可能会错过这一波机会,机会损失可能会远高于直接的赔偿损失。
“鉴于iRobot起诉了11家厂商,3家中国厂商,其中2家还是代工厂性质,同时起诉的也有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公司。我个人更倾向认为这起官司就是一起常规的知识产权官司。媒体所说的‘国货禁售’之类的都太夸张了,而且国内其他扫地机器人公司都没有被起诉可以侧面印证这一点。”王樨哲说。
专利战背后是市场角力
专利战只是表面,其背后是扫地机器人市场的快速上升。随着人力成本的提高,扫地机器人的需求在近两年持续扩大。
有专家表示,事实上,10年前就已经有扫地机器人的相关产品。当时价格高、智能性低,也导致了销量低。近两年机器的价格在下降,单价从万元降到千元,带动了增长,另一方面智能化程度得到提升,扫地机器人可以自动充电、智能规划路径。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品牌特别强势,大家都觉得有机会,处于一个快速启动期,也很容易出现专利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