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工安置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6月份出台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7月份又印发明电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政策制定、情况摸排、资金衔接、安置方案制定等工作。为摸清底数,跟踪掌握职工安置情况,专门开发上线运行了职工实名制信息系统。
大部分地方已经出台职工安置的配套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通过督促检查、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落实力度。煤炭企业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内部分流安置,用好稳岗补贴、创业扶持、援助托底等社保政策,职工安置工作总体上稳妥推进。江苏省人员安置总量已达到全年总数的70%左右,淮南矿业集团今年已平稳有序分流近万人。也有的地方和企业安置办法少、工作进展慢,在内部分流安置、支持就业创业、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四、资产债务处置情况
人民银行支持钢铁煤炭企业债券融资顺利接续,积极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拓宽银行市场化处置不良债务渠道。银监会7月份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债权人委员会机制,妥善解决钢铁、煤炭困难企业的金融债务问题。
部分地区支持去产能企业资产处置,为职工安置筹措更多资金。湖南省返还直接关闭矿井的剩余资源采矿权价款和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初步概算达到20亿元以上。重庆市支持地产集团收储能源集团关闭退出矿井闲置土地。部分地区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推动债务重组,降低财务费用,为去产能创造有利条件。但也有的地区仍在等待观望,去产能煤矿的资产和债务处置没有实质性突破。
五、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发展改革委会同能源局、煤矿安监局、煤炭工业协会已开展两轮减量化生产和节假日停产放假情况督查暗访,对没有停产放假且未备案的14处煤矿进行了通报;对全国年产30万吨及以下煤矿逐个进行了排查,梳理出未列入去产能计划的煤矿3800处左右、产能4.8亿吨,将专门制定去产能方案;对煤炭行业能耗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督促各地区认真开展自查。
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国土执法专项行动,截至7月底,25个省(区、市)共梳理出近10多年来煤炭行业违法用地264起,违法用地面积26781亩,其中225起已经立案查处,4起正在启动立案查处程序,1起法院已进行查封,24起正在按规定督促补办手续;违法用矿189起,违法开采量4057.4万吨,其中182起已经立案查处,另外7起已责令停产,正在督促补办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