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深知投资股市自主决策,风险自担。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资产管理人,我们也深知自身负有尽职履责的信托责任。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普通参与者,我们相信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中国股市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试想一汽股份这份蕴含着国务院国资委权威和信誉的公开承诺,可以被一汽股份以几个似是而非的理由肆意变更,这恐将对整个中国资本市场乃至中国社会的诚信体系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延期理由不能接受
我们一汽股份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已连续4年写入一汽轿车2012年至2015年报,2015年年报中披露该承诺履行情况为“按照承诺履行中”。正是每次“按照承诺履行中”的公告都进一步坚定了中小投资者投资一汽轿车并继续持有的信心。一汽轿车2015年年报披露时间为2016年4月1日,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公开承诺需要延期,而一汽股份推出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公告日为2016年6月4日,在短短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一汽股份对于该承诺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这让公众投资者如何接受?
同时,一汽股份提出的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里面,只有延迟三年作为过渡期的表述,没有任何推进承诺履行的措施和方案,这让公众投资者如何审议?
对于一汽股份要求延期的三个理由:
一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汽车行业增速放缓,公司在内部经营也承受着压力。我们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解决同业竞争,不仅是中国资本市场规范和监管机关的要求,对一汽股份也是利大于弊的。 上汽集团 与东风集团分别在上交所和港交所整体上市,并双双超越一汽集团坐上中国汽车行业的头两把交椅。一汽轿车经营承压,正是给予了一汽股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契机。
二是自2015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大的波动,难以把握资本运作的时间窗口。我们认为2015年以来的市场波动,正好给一汽股份提供了宽幅的价格选择。一汽股份单纯以缺乏资本运作时间窗口为由,是站不住脚的。
三是公司内部管理层在2015年也出现重大变化。我们认为一汽股份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是经过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由一汽股份向公众投资者郑重作出的公开承诺,而非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领导班子的私下行为,新的管理团队更容易轻装上阵,打破原有利益链条,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现阶段征集投票权的基本诉求
面对这种艰难局面,我们不反对任何股东卖出股票、用脚投票。但假如你在6月20日收市后仍然持有一汽轿车股票,请用实际行动行使自己的权力,捍卫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