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
第二、《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3次拒绝的记录,其中有这样的内容:“患者极不配合,要求剖宫产……家属表示理解,拒绝手术”;“患者自行走出待产室……家属仍拒绝手术”;“产妇仍坚决要求剖宫产,家属仍拒绝手术”;
第三、院方公布了事发经过的监控画面截图。截图画面中,坠亡产妇曾3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见面,其中有2次下蹲场景。医院一位杨姓负责人称,“那个女孩子走出病房,都向家属跪下了,家属还不同意。”
第四、一份授权委托书显示,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对此,家属一方依然不认可。
自称当时在场的产妇姑姑说,“根本就没说剖腹产让家长签字,一直都说是好着呢。我过来一看,她在地上跪着,疼得厉害,没说是跪下求剖腹产,就说是疼了,不想生了,就说想剖腹产。医生建议说顺着呢,不要剖腹产,剖腹产也是1个小时,你顺产1个小时也能生下来。”
目前,围绕此事的争论仍在持续。
榆林市第一医院新闻发言人杨宝兴认为,当下舆论争议的“点”跑偏了。因为有一点是无可争议的——产妇的死亡,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现在公安局已经定性了,公安局定性出来的是自杀,不是他杀。孕妇剖腹产不剖腹产跟孕妇跳楼死亡不成正比。难道所有不剖腹产的孕妇,最后都跳楼了吗?自杀是一种主观性的行为,不是自杀与我们的诊疗手段有直接关系。我们业内专家讨论认为,我们医院在医疗程序上没有任何过失。”
杨宝兴表示,剖宫产需要一系列的指征。在产程进行到一定阶段,没有危及产妇或胎儿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一般而言,医院不会主动改变家属选定的生产方式。杨宝兴还表示,医生是以患者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责任。而在此事件当中,医院也是这么做的。
我们坚定地相信,医护人员不愿意看到产妇死亡的结果;我们也坚定地相信,家属更不愿意看到产妇的死亡。但如今,社会舆论对于这起悲剧,只牢牢地记住了这样一句话:“产妇跪求家人要求剖宫产被拒绝,不堪疼痛跳楼自杀”。而这隐含的意味是,否定了家属所拥有的“人性”。于是,网络上这样的言论不绝于耳:“不进产房你都不知道自己嫁的是不是人!”“人肉这个老公和婆家!”等,不堪入耳。
把一起个案化的悲剧,变成公共事件,进而诱使舆论分化本来脆弱的医患关系、夫妻关系、婆媳关系。无论是家属在撒谎,还是医院没有说实话,最终,有意或无意搅浑舆论的一方,都应该受到应有的谴责和惩罚。
今天上午,榆林市卫计委方面称,已经介入调查此事。目前,主治医师已经被停职,并全力配合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