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
2017年8月31日,我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产妇马XX跳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我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事件调查组,固定证据并开展死因鉴定与善后处置工作,先后三次与死者家属召开沟通会,表达哀悼与慰问之意,通报调查进展及初步结论。针对网络谣言,我院于9月3日发布《有关情况说明》,同时主动接受媒体采访监督。为进一步澄清事实、还原事件真相,现就有关情况及大众关注的事件疑点再次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妇马XX,女,26岁,身份证号6127XXXXXXXXXX3325,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产妇于2017年8月30日15:34,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二、善后过程
8月31日晚,我院第一时间封存产妇病历、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
9月1日上午,我院成立院内调查组,要求相关当事人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抚家属情绪、了解诉求。
9月2日上午,我院与患者家属进行座谈,解答患者家属对患者跳楼的原因与诊疗过程的疑问。
9月3日上午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的初步调查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
三、事件主要争议点释疑
(一)产妇死因?
公安部门已出具书面调查结论:排除他杀,产妇系跳楼自杀。
(二)究竟是谁拒绝剖宫产?
1。 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