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周一,是睢宁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黄伟在检察室的“坐班”时间,除了参加该局工作例会,他更多忙于和行政执法人员一起调阅相关卷宗,梳理案件线索,探讨法律适用。“为做到无缝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主动开放了内网信息平台,让我们对各项业务的进展情况一目了然。”
“一旦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我们将督促该局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我们也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适时介入疑难或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引导调查取证。”黄伟说。
检察建议直指“舌尖安全”
“针对王集镇曹某无证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牛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赋予你们的法定职责,请依法查处。”今年5月5日,一份检察建议书送到了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琦的案头。
“在随后开展的执法行动中,我们查获了一批走私冻牛肉及牛肉制品,并在30天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回复给检察机关。”最让田琦印象深刻的,是当时出现的一段小插曲。“初次接触这种类型的案件,对于曹某的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我们和公安机关都拿捏不准。”
针对这一情况,黄伟及时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咨询,在参照外地已有判例的基础上,明确了该案的起诉和审判证据标准。经过会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局4家单位达成共识,认为曹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购进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明令禁止销售的牛肉制品予以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安机关依法应予立案侦查。
“在办理个案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以点带面,以专项带全局,力求监督一次、治理一片的整体效果。”睢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剑表示。
5月初,在检察院的推动下,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规模养殖场、动物交易市场、畜禽屠宰厂和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
同时,回应部分家长诉求,睢宁县检察院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开展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行动。
“对符合标准但无《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督促办理;对确实无法达到许可条件的幼儿园,责令立即停止经营。”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书记李斌表示,在分层次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该局还与教育局联合约谈相关幼儿园负责人,要求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用力拧紧餐桌上的“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