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努力为治蜀兴川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省环保厅
以干部履职为核心,以环保立法为引领,基本建立起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生态文明制度框架,用环保执法、环保司法、环保督察增强群众获得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环保厅坚持把环保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我们以干部履职为核心,以环保立法为引领,基本建立起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生态文明制度框架。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用好考核“指挥棒”,以干部选拔任用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导向,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强化追责问责。构建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出台《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2个政府规章,围绕成都平原、川南、攀西等主体功能区出台14部地方性法规。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污染防治改革等14个生态环境改革方案,通过落实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土地污染《清单制度》、河长制等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我们坚持环境保护“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探索县乡村三级联动生态环保基层治理机制,推行污水排放、固废处理等群防群治工作,推动建成环保模范城市24个,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县53个。将环保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环保“法律七进”,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绿色行动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严格兑现环保考核评价、绿色用人导向、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加强环保立法,推动修订《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推进绿色执法、绿色司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用法治引领和规范美丽四川建设。
牢牢抓住“关键少数” 着力推动依法治市
中共宜宾市委
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关键,突出带头示范、带领推进两个着力点,通过规范的制度、严格的考核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
近年来,宜宾市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关键,突出带头示范、带领推进两个着力点,通过规范的制度、严格的考核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