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高新区法院将审判力量与化解矛盾的社会力量有机结合,探索人民法院参与多元矛盾化解的新路径,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用特邀调解员和调解助理,录用的5名特邀调解员平均年龄55周岁,有深厚的群众工作基础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法官倾情传授纠纷调解技巧,丰富了特邀调解员的业务知识。通过诉前分流和特邀调解,成功调处各类诉前、诉中纠纷52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53%,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100%。
6月8日,淄博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进驻高新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全市首个仲裁诉调对接工作室落户该院。自此,当事人在诉调对接中心可一站式办理诉前调解、仲裁调解、仲裁申请、诉讼立案等全部业务,实现诉前调解、仲裁、诉讼的无缝衔接。
“飓风行动”震慑老赖
破解执行难题
“执行难”一直都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项痼疾。高新区法院在执行局探索建立了诉讼财产保全中心,推进执行警务化建设。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贷款、招投标、高消费等活动,敦促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2012年,老赖刘某某为扩大运输公司的规模,通过某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向银行贷款一千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某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还款,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了借款,并将刘某某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要求其还款。法院判决担保公司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某在有清偿能力的情况下一直抗拒执行。2015年9月,高新区法院采取“飓风行动”,扣押了刘某某的车和奢侈品,并将刘某某司法拘留。刘某某因犯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执行不能案件,也就是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但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又都生活困难,因此,对于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高新区法院本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原则,对生活处于急迫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予以救济。
“2017年,淄博高新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品牌法院建设,努力做到审理周期最短,服判息诉率最高,执行到位率最好,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院长陈树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