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7日,烟台开发区经侦大队对本案立案调查,发现崔某与田某之间多有资金往来。民警在摸排中发现,他不仅向田某输送专利配件,还伙同自家姐夫从厂里偷废料卖给范某、张某夫妇俩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从中牟取暴利。
高科技公司管理待提高
烟台开发区经侦民警在深入调查中发现,该科技公司因厂房搬迁的原因管理没有跟上,新入公司的员工没有及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合同,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田某就是靠着从公司带走的商业机密,快速创立自己的公司并生产出与原公司相同的核心部件。
公司对进出厂区的车辆检查也不严格,所以崔某可以大摇大摆地将配件运出去。不仅如此,他还偷卖公司价格昂贵的废料。崔某与自己的姐夫姜某驾驶一辆捷达轿车,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先后从公司偷卖废料20吨,非法获利9万余元,可以说是无本万利。
在确定崔某与范某经营的废品公司有买卖往来之后,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决定收网,抓获了崔某、姜某及范某、张某。田某在崔某落网后有所警觉,将崔某偷给他的配件全部转移至自家车库。
4月5日,田某在自家楼下被民警抓捕归案,警方在其车库搜出大量该科技公司生产的专利配件。
办案民警介绍,本案中,田某、崔某内外勾结,将该科技公司配件变卖牟取私利,构成职务侵占罪。除嫌疑人自身原因外,与该科技公司内部管理缺失、没有规范的监督检查有直接关系。
对此,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建议: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建立出入检查制度、重要岗位员工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接触企业核心技术部门的员工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企业与职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结合具体的职务犯罪案例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围绕产品市场、企业生产销售过程、内部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各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
近日,田某、崔某、姜某、范某、张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