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作品的复制、传播愈发便捷,网络上文字、音乐、影视、图形、软件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易发多发,其技术手段多样、危害后果严重,给著作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报告指出,著作权执法部门应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手段和能力不足,普遍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查处不及时等问题。
各地还普遍反映,基层著作权管理机构不健全,有的地方甚至长期处于无职能、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在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著作权执法工作力度需要加大。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著作权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定期会商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著作权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严惩侵权盗版行为。
应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一些单位、著作权人向检查组反映,有的案件存在维权成本高、诉讼时间长、举证责任重、赔偿数额低等问题,“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著作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的积极性。
对网络游戏画面、综艺节目模式、体育赛事直播、聚合链接等新型疑难案件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对著作权刑事案件的判罚尺度各地也掌握不一,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报告提到,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影响了依法保护的效果。例如,全国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案件占到75%以上,其中约70%的著作权案件集中发生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有的法官年办案量超过200件。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建议,完善著作权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共治。
各级政府要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认真做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著作权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运用著作权促进创新发展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要认真总结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有益经验,及时提炼并加以推广。
各级法院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著作权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调查、案例指导等相关制度,研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诉前临时措施,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著作权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开展行业自律等工作,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协调管理作用;鼓励引导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开展著作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参与著作权管理,努力形成政府监管、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本报北京8月2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