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鱼峰区法院依法适用“轻案快审”机制,将8起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公开审理,对涉案的8名被告人同堂进行审理。由柳州市人大代表组成的《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组一行16人,在庭审现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在遵循法定办案程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庭审流程,主审法官杨青丹利用不到30分钟的时间,依次审结了这8起案件,平均一个案件审理用时仅4分钟。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作为试点法院,鱼峰区法院创新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流办理,有效实现了轻罪与重罪的快慢分道。对多起简易案件实行优化审理、集中受理、优化分案、统筹确定承办法官,合理安排庭审时间和审判法庭。此外,建立起外部的快侦、快诉、快审的办案联动机制,以及内部的案件快速流转机制,为案件审理开通“绿色通道”。
今年1-6月,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44件,结案284件,其中适用轻案快审机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86件,当庭宣判率100%。平均每起案件庭审时间不超过5分钟,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天,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实现结案周期短、当庭宣判率高、上诉率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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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组
为执行办案“强体”
“在这么短的周期内拿回所有款项,真令人难以想象。”今年3月,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柳州某公司向鱼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回广西某建筑公司70余万元的欠款。
案件移送至执行庭后,调查组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广西某建筑公司名下在南宁有300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根据执行查控结果,调查组把案件通过程序分配到简易执行组,承办法官贺卫华一收到案件,当即通过远程系统冻结被执行公司在南宁的银行存款,并迅速前往南宁扣划全部执行案款,仅用了5天就将扣划款全部汇至申请人账户。
鱼峰区法院执行庭庭长黄宇告诉记者,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前,由于案多人少,每个执行员手头上有多个案件需要同时执行,很难及时发现所有财产线索。“如今从申请执行到执行结束的时间大大缩短。”该院执行案件经过繁简分流程序进行迅速优化,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调查组收到立案庭移送的案件后,在3天内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执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根据繁简适用的执行程序分配到各执行组,执行组又分为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两个小组,其办案期限分别为2个月和6个月。
今年1月至6月,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952件,结案1155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结案908件,有78%的案件以简易执行程序结案。
该院院长罗金新说:“下一步,我们将以‘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为动力,结合智慧法院建设及百日清案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做到司法效率提高的同时,司法公正不打折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