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科技手段的应用,使交易行为由“暗箱”走向“阳光”,使交易规范从“无序”走向“有序”。
创新手段加强交易监管
在探索中提升,在创新中突破,在发展中完善。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措并举,创新管理手段,加强交易监管,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加强内部管理。实行了以部室工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设立了项目受理部、交易监管部、鉴证保障部、协调联络部和综合服务部五个临时部室,划分了部室职责,明确了工作要求,实现了由“分块管理”向“分段管理”的转变。新机制的实行,使交易环节衔接更加紧密,更加有利于防控风险、提升效率。
严格把关交易信息发布。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进行严格审验,防止招标人以资格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完善信息发布媒介,利用场内LED显示屏、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介,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发布交易活动的相关信息、交易结果、企业信誉业绩、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招标文件审验。严格按照规定审验招标文件,杜绝“量身定做”、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认真查验对货物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涉及有关品牌的章节,杜绝招标人变相以品牌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做到高质量、高产出。对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通过网上设定标准的方式,严格按照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报名条件查验,把好报名查验关。
严把专家抽取关。严格执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评标委员会组建、专家评标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和专家名单保密制度,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确定省、市或招标人按规定组建的评标专家类别和人数,做好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和评标设置工作,严格把好保密关。
严格开评标现场监管。为行政监督部门设置驻场监督室,安装电子监控软件;统一了开评标主持程序,安装了身份证识别系统;电视播放并严格执行开评标工作纪律;对评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议;坚持月通报制度,为各方交易主体时刻“提个醒”,降低错误操作的废标率,保障交易主体利益,多项举措促高效监管。
严把定标、中标关。按照规定确定预中标结果和公示时间,在公示阶段凡是投标人向招标人质疑的,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投标人向监督部门投诉的,积极会同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质疑、投诉、举报尚处于处理阶段的一律不发中标通知书,严格把握招标人确定投标人的期限,待处理完毕后再由招标人对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