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8月16日,商务部、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开了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建设商品现货交易类平台,促进商品交易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国家推进供应链战略的大幕徐徐拉开。
《通知》虽然是对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省(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而发的,但对全国供应链上下游相关行业来说,蕴含着极大商机。2017年,商务部、财政部将在天津、上海、重庆、深圳、青岛、大连、宁波、沈阳、长春、哈尔滨、济南、郑州、苏州、福州、长沙、成都、西安市(下称首批重点城市)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通知》为我们描绘了未来的蓝图。
供应链体系如何建设
供应链体系如何建设?《通知》提出了总体思路和目标。
供应链体系建设,要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聚焦链条、协同推进”原则,重点围绕物流标准化、供应链平台、重要产品追溯,打基础、促协同、推融合;从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商品条码切入,提高物流链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供应链各环节设施设备和信息数据的高效对接;以供应链平台为载体,推动上下游协同发展,资源整合、共享共用,促进供应链发展提质增效;以物流链为渠道,利用物联网、对象标识符(OID)等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产品从产地、集散地到销地的全链条追溯,促进追溯链与物流链融合。
支持建设商品现货交易类平台
期货日报记者仔细研读《通知》,发现商务部、财政部开出的“支持清单”不少。
支持流通企业与供应商实现系统对接,打造供应链采购协同平台,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
建设资源高效整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支持建设商品现货交易类平台,聚集供需信息,提供信息发布、支付结算、仓储物流、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支持传统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延伸提供物流、结算、报关等供应链服务,促进商品交易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