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当事人不了解速裁不愿意用,法官也不敢尝试,速裁适用率不到10%。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后,速裁中心能用1到10天时间审结案件。”登封市法院速裁中心法官王真理说,为了提高当事人适用速裁办法的积极性,立案时直接减收一半诉讼费,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主动要求适用。目前,3名员额法官审理了全院50%以上的案件,大大减轻了其他业务庭的办案压力。
“速裁过的案件,90%的当事人都主动履行,进入执行环节的案件自然减少了。这也是从机制上破解执行难的探索。”赵洪印说。
全面全程全员速裁提升质效
“都说民告官难上难,没想到我这么快就打赢了官司。”70多岁的宋某,因儿子去世后的抚恤金发放等问题,将登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起诉至法院。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仅用40天就结案。
今年上半年,登封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行政诉讼128件,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除了实行全面速裁,我们还推行全员全程速裁。全院的员额法官对符合条件的速裁案件必须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不允许案件‘空转’或‘回流’,减少案件流转周期,实现了从审判到执行的全程速裁。”赵洪印对记者说。
在民事速裁上,登封市法院对标的额1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适用速裁,减半收取诉讼费,采用“门诊式”庭审方式,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目前的速裁适用率达到50%。同时,畅通救济途径,适度降低导入审判监督程序的“门槛”,实现权利救济。
在刑事速裁上,登封市法院根据刑事速裁的相关要求,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天。
在行政速裁上,登封市法院借鉴刑事、民事速裁经验,率先探索行政案件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类、行政非诉执行等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目前适用率达到76%。
对于符合速裁条件而没有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管办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纪检监察室进行问责处理。在全程速裁方面,进入诉讼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必须按照速裁程序审理,做到全程速裁“快、简、好”;进入执行程序的速裁案件,由速执小分队快速执结,用末端的执行措施倒逼适用速裁程序和固化前端的速裁成果,从诉前到审判再到执行实行全程速裁,真正让速裁飞起来,让程序快起来,让效率高起来,让公正树起来。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登封市法院33名员额法官结案率达82.25%,全省审判质效评估系统参考性指标排名第一,郑州市绩效考核排名第一,结案率同期增长了14.29%,上诉案件减少了52%,发改率下降了1.65%,服判息诉率增长了13.52%,达90.51%,民事、刑事、行政速裁适用率位居全国前列,速裁案件申诉、信访目前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