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正促公信。司法规范化建设,既要求检察机关“打铁先需自身硬”的自身规范,又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提升县域司法公信力。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案件质量评查,深入查纠问题与不足,办案质量稳步提升。编制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为各部门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制度标准体系。与此同时,注重“内外兼修”,完善自身司法规范的同时,通过和公安、法院建立规范化建设联动机制,互相“揭短”,共同“治病”,全面整治不规范的司法行为。
以公开促公信。“阳光邹检”检律互动交流群,是邹城市检察院于2015年创建的信息化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平台。该群以微信为载体,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及相关的法律信息,定期在群中予以发布,并实时告知案件代理律师。邹城市检察院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平台,建立了信息台账,实现案件动态实时共享,打通了律师接待的“快车道”,有力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提升了司法办案公信力。该院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五年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56件、终结性法律文书785件,提升了司法透明度。
抢天时,占据智慧检察高地
邹城市检察院坚持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有力推动了信息化融入决策、办案和检务管理保障,人机融合水平不断提升。
智慧决策——让智能检委会发挥更大动能。2016年3月,中央政法委到邹城市检察院就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同年12月,该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邹城市检察院“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并通过语音识别系统对每一位委员的发言自动转换成文字录入检委会会议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同时,上级院还可通过远程视频进行监督指导,检委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严肃性得到显著提高。
智慧办案——让信息化真正转化为战斗力。把高科技、新系统、大数据注入司法办案过程,注重发挥集成应用、多元统筹、科学分析的优势,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坚持高科技引领,建立数字化侦查工作模式,实现侦查情报综合研判、侦查信息快速查询、侦查过程实时指挥、侦查目标准确定位、侦查方式多元高效、侦查行为规范标准。强化大数据支撑,建立数据审查模式,通过提取“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离所人员数据和“检察机关案件统计系统”报捕和移诉人员数据,进行信息融合比对,自动筛选、快速锁定、精准监督,实现了由人工比对向智能筛选转变,有效加强了对刑拘释放后既未报捕又未移诉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