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找到的用款企业是桦超化工。这家公司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被四个地方法院五次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划入济南市“老赖”黑名单,无法从任何银行贷款。谢天正是利用桦超化工急需资金又难以获得贷款的困境,促其付出更多的融资成本。
2014年3月,谢天开始联系资金,很快找到“金主”——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谢天对该行领导表示,可以为该行的3亿元资金介绍一笔跨行存款业务,让其获得高息,资金拟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但如果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直接存款到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不仅没有利息,而且属于同业存款而非一般性存款,算不得银行业绩。谢天提出,可以联系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公司”),由其作为资产管理方代理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的款项,然后再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至于利息,谢天承诺除了银行正常存款利息外,再多加1136万元(这笔钱当然由桦超化工来出)。“金主”动心了。
随后,谢天与合众公司副总经理于某(另案处理)等人商定,先将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的3亿元资金通过合众公司存入江苏银行南京下关支行,并签订了委托合同。后应谢天的要求,于某以合众公司名义出具了对该项存款一年内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质押抵押、不转让、不查询余额、不开通网银等“六不承诺函”。至此,绕过重重阻碍,一条资金通道架设完毕。
张承康、崔世林先后在山东省临邑县、江苏省连云港市伪造了合众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业务专用章、业务经办人名章等,还伪造了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2014年5月27日,合众公司派财务人员到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与张承康对接,在该行开设了一个活期账户。3亿元资金几经辗转,汇入该账户。然后,张承康安排韩林林冒充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在该行VIP室将提前制作好的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交给合众公司工作人员。对方不疑有假,以为3亿元存款已由活期转为定期。
接下来,韩林林又冒充合众公司财务人员,将3亿元存款用伪造的转账支票转至桦超化工的账户上。按程序,银行对韩林林的转账支票进行了验印,可验印系统并未发出警报,一次通过。于是,这笔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流出的3亿元资金,经过江苏银行南京下关支行、合众公司、天津银行济南分行,最终被“贷款”给桦超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