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PPP按照正式要求,是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来建设一些项目,因此政府要有股权投资。但如果资金不足,那么在组建PPP项目的时候,政府就会先向银行借钱然后再投入到项目里。这样的话,明面上是股权投入,实际上是债款。这种‘名股实债’的方式无形之中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和压力。”
相关部门显然也掌握了这一情况,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今年5月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透露,政府对社会资本承诺固定回报、兜底回购,将无法实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显然不符合PPP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理念,是假PPP。她强调,PPP资产证券化是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安排的手段,而不是退出途径,不能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原应由股东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公众投资者。
除了PPP,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也是发展较快的另一种新融资模式。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62号文),明确指出不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来直接扶持企业。此后,各地政府将原来的政府补贴改为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自2015年开始,政府出资设立的产业基金便呈指数性增长。
表面看,产业基金似乎不增加政府债务,但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对有限合伙人一般都会有隐性担保条款,这其实算是政府的或有负债。
堵后门开前门,首提终身负责制
面对各地债务问题,中央采取一系列政策,打击违规举债,支持地方政府合法合规融资。
8月2日,财政部发布89号文,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法定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不得突破专项债务限额。
财政部表示,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是在法定专项债务限额内依法开好“前门”的管理创新举措,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目前中央政府已推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并在政府收费公路领域试点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同时,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研究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两个新的品种。
赵锡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为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过重、风险过大,发行专项债券确实很有必要,同时还可以通过财政收入、税收或者其他收入来缓解政府财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