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表示,接下来将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管理思路,不断完善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基础上,鼓励地方在法定限额之内,试点发展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建立专项债券和项目收益、资产相对应的制度。
秉承“开前门堵后门”的理念,在试点发行专项债后,“后门”也要堵上。
7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要求,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堵住“后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坚持分类指导,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此前,政府已发布一系列针对地方债的政策。
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对PPP的适用范围、项目发起、实施、监督管理、争议解决以及违反条例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都作出了规定。
5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除了这些专门针对隐性债务的措施,5月3日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及“一行三会”六部委还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50号文),重申之前发布的一系列政策。
王雍君表示,50号文重申政策的基本意图是进一步加强债务的管理控制。“在限额以内债务是可控的,财政部一直担心的是地方政府超额举债。”王雍君说道。
同时50号文还要求地方政府不能出承诺函,但允许地方政府结合财力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
7月15日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提出了目前为止最严厉的一项追责措施—终身负责制。
“这个举措如能真正落实,那么应该会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措施,因为地方债的膨胀从根本上来讲还是问责制的缺陷。这个缺陷延续了很多年,实际上就是因为地方举债的决策者基本不会受到责任的制约。”王雍君分析道。
不过,赵锡军表示:“现在采取的一些措施包括设定限额、终身追责、发布专项债券等,可以看出政府在债务管理和责任追究方面下了功夫,肯定会有不错的效果。但要让地方政府发挥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就必须给它财力来配合。不然地方政府迫于收支压力,可能还是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违规借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让事权和财权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