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司法现象坚决说“不”
——最高检开展巡视整改督导检查推进检察机关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纪实
“人民群众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处置涉案款物等违规司法现象仍然反映强烈,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中央第七巡视组向最高检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指出的这一问题,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今年4月至5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推进巡视整改督导检查工作”(下称专项督导检查)。
那么,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是如何开展的?督导检查中发现地方检察机关推进的成效如何?日前记者进行深入采访。
聚焦巡视整改,最高检派员到各地大督检
早在2015年3月,为推动2014年12月部署的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最高检启动了“督导检查”这一工作方式,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分别选择一个省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点,最高检各厅局办主要负责人实行包省督导。
几年来,督导检查这种直达一线、深入基层的工作方法,其工作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为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最高检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下旬,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先后深入调研督导联系点开展督导检查。最高检派出由16个厅局负责的督导检查组,按照分工,由各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截至目前,16个厅局已深入31个省级院、35个市级院和41个县级院。
与司改等重点“同步”,对违规行为“动真格”
地方各级检察院党组对深化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巡视整改是否重视?是有明确的工作方案,还是搞形式、走过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有没有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
这些内容,均列在4月7日最高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巡视整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办公厅针对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列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督导检查发现,多个地方检察机关把“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与业务开展、司法改革、精细管理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如山东省检察院将推进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基层基础建设列为“三项建设”工作,规范司法行为置于首位,持续推动此项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每年常态化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把司法规范化建设贯穿于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