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你是这里的老板吗?
崔某峰:我在这里负责。
记者:你这个店开多长时间了?
崔某峰:一年了。
记者:你也干了有一年了?
崔某峰:对啊。
而且随后崔某峰所在餐馆的法人夏老板向记者证实,崔某峰是他安排在徐东分店的负责人,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就在徐东店工作,尽管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工资一直都是由他来发放。
由此可见,崔某峰确实是这家店的店长。那么问题来了,崔某峰到底得了什么病,不能在单位上班,却能在一个餐馆从早干到晚呢?对此,武汉海事局人事处的王处长表示:这有我自己的政策程序,我可以不跟你反馈。
而当记者询问王处长是否知道崔某峰请病假以后身在何方,又在做些什么时,王处长并没有正面回答。
记者再次询问崔某峰在病假期间是否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呢?王处长表示:我们是按照正常程序在给他发待遇,他是我的编制人员,就享受该享受的待遇。
就这样,崔某峰一边在餐馆做事拿着老板发的工资,一边不在海事局上班却拿着财政工资。而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同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此外,崔某峰是共产党员,他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关于禁止党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规定。
但面对如此明显的违规行为,王处长表示,他们暂时还不能对崔某峰的行为定性,需要调查才能下结论。王处长称,这个事情需要根据调查来定性,在还没有定性之前我们就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在外头从事第二职业。
更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记者去过武汉海事局四天之后,7月25日,记者意外得知崔某峰已经向武汉海事局提出辞职,并且获得单位的批准。这调查结果还没出来呢,为什么当事人就辞职了呢?
对此,王处长表示,记者上次离开后没多久,崔某峰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我们按照正常程序走,批准了他的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