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中央始终强有力地驾驭和引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5年来,党内法规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央制定修订了80多部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制度建设,我觉得可用‘蹄疾步稳’来描述,制度的笼子一步步扎紧,越来越有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一系列务实管用制度的确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进程。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实现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
今年7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条例》全文。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条例》进行的第二次修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如期实现一届任期内全覆盖,中央单位巡视工作不断规范,市县巡察工作不断延伸,巡视巡察监督格局不断完善。
对《条例》的两次修改,正是源于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的发展,生动体现了“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制度建设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从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到实现巡视和派驻“全覆盖”;从持续加大“打虎”“拍蝇”“猎狐”力度,到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系列管党治党的组合拳,直面“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丰富坚实的实践基础。
另一方面,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现行一些党内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必须加以修订和完善,将管党治党的新实践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吸纳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也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