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具有固定停车位及电源条件的小区,将督促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含销售服务4S店)按照相关规范组织建设私人自用充电设施。对无固定停车位、有电源条件的小区,积极推动在小区内配建公用充电设施。
对于无固定停车位、无电源条件的小区,将推动在小区内投放移动充电设施,并结合路侧停车位施划及电源条件,研究在小区周边街坊路、支路和次干路试点建设公用充电设施。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部分小区已试点使用移动充电设施临时补电。未来,将在这些老旧小区周边挖掘规划停车位,如果满足电源条件,将规划建设充电桩。
据了解,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投放移动充电设备,先期投放市场的移动充电设备平均每度电价格为1元,车主可通过刷卡或微信支付电费。今年北京市计划在200个小区推广500台移动充电宝,解决社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
公共设施
高速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年底全覆盖
如今,公交、环卫等新能源车比例逐渐升高,如何解决其充电问题也成为《意见》内容之一。
根据《意见》,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换电设施。
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则需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换电设施的潜力。并鼓励利用扬招站配建出租汽车专用充电设施,加强对扬招站专用车位和充电设施的管理。
加快北京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际快充站建设,推动形成连通京津冀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到2017年底,实现北京市国家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