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法律援助通过向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2015年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新部署。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要求,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一直在提速。
【同期】法律援助热线电话
喂,你好。
你好,我是12348热线的张伟律师,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吗?
我丈夫是中山黄圃这边的。
【解说词】
2016年1月,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到刘秀莲的求助电话。12348服务热线立即指派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帮助解决问题。吴桂焕,是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的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他将免费为刘秀莲进行法律服务。
刘秀莲的丈夫一年前遭遇一场事故,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夫妻俩都是下岗工人,只能通过法律援助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同期】当事人 刘秀莲
那个律师真的很辛苦,很贴心,去给我丈夫追回了90多万元,后续护理费又追回了23万元。我们真的很感谢中山市的法律援助。
【同期】广东省中山市法律援助处 主任 徐双发
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不断努力,让当事人得到了12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同期】司法部法律援助司 司长 白萍
十八大以来,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投入逐年增加,从2013年的16亿元,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到了2016年达到了21.2亿元,同比增长了12%。
【解说词】
除了法律援助外,司法救助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近年来,国家每年拿出20多亿元资金,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救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群众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法治红利,法治建设的获得感也将越来越强。
【解说词】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护当事人自身权益的机制越来越完善,然而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谁来保障?公共利益无人管的“公地悲剧”现象如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