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要建立家庭主体、政府主导、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去年9月,《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之后进行的又一次地方家庭教育立法实践。据报道,江西、天津等地也在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这些一方面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价值日益受到广泛重视,另一方面也清楚地表明,人们对家庭教育的认知发生了根本变化,将其从私人事务上升为社会事务,并通过立法来对其进行规范和调整。中国家庭教育正迈向法治化时代。
关乎民族未来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称为教育的三大支柱,通常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首先是父母)对孩子实施的教育,即家长有意识地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孩子施以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对家庭教育的内涵,我国台湾地区有关文献将其界定为9个方面,即亲职教育(增进父母职能)、子女教育(增进子女本分)、两性教育(增进性别知能)、婚姻教育(增进夫妻关系)、伦理教育(增进家族成员相互尊重及关怀之教育活动)、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增进家庭各类资源运用及管理的教育)。这一界定被很多学者认为具有权威性和系统性,因而被广泛接受和引用。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无论怎样界定家庭教育的内涵,它都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发展,中国社会已经并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对家庭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赵忠心指出,中国家庭模式从单一向完全家庭、单亲家庭、再建家庭、留守家庭、空巢家庭、跨国家庭、丁克家庭等多样化演变,使家庭教育变得脆弱、多样、复杂而更具风险性。这就要求我们主动适应社会变化,从国家民族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推进家庭教育。
遭遇诸多挑战
杂乱的小院子里,一个约10来岁的小男孩挥舞着一把菜刀,不时愤怒地咒骂;一个约60岁的老汉手持一根开裂的竹竿,与其对峙。网上近日广为传播的这段视频再次把一个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问题展现在大家面前,人们看到的是一个父母离异的贫困家庭、一个染上网瘾不能自拔、面对管教桀骜不驯的留守少年、一个无奈无助的农村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