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超70亿违反财经制度资金整改
刘家义说,针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截至今年10月底,相关部门已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共计76.4亿元,整改率98.6%。
违反财经制度规定主要包括违规套取和使用资金问题以及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问题。刘家义说,对重复申报项目或多报人数等取得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部 门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减预算等方式整改6205.43万元;对财政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借款、归还原资金 渠道、上缴国库等方式整改2.43亿元;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竣工决算等方式整改59.47亿 元;对利用部门权力或影响力取得收入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停止违规评比、违规考试活动,取消了违规收费项目,清退收费1034.04万元。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问题方面,相关部门主要采取归还车辆、停止违规活动、退还费用、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据刘家义介绍,通过整改,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64项财务预算、经费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审计署:三大原因“拖累”审计整改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昨天说,年中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经得到纠正,但仍有些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相关重大改革正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需随着改革逐步深化。
这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二是涉及机构调整和政府职能转变;
三是涉及债务监管体系建设方面。
2、相关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或外部条件比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有些问题涉及前期相关发展规划未及时调整;有些涉及不可控的外部条件;有些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
3、部分问题全面整改还面临一些特殊困难。
例如,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由于有关单位债权或往来款形成较久,有的涉及机构改革、经办人员屡次变更、相关资料缺失等,清理核实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