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基于此,在家乡人多次劝说并牵线下,她才回到家乡投资。
2012年1月10日,东京城林业局与华盛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棚户区改造协议书》,合同约定如下:
林业局负责棚改项目立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证项目除商业服务用地外,土地出让金、行政性收费免收;负责电力、供水、排水、通讯网线、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接至建筑红线。
华盛地产公司负责为林业局建设新的林业机械厂、还建社区医院、城管大队,建设新厂及还建楼房等费用冲抵原址开发的土地购买费用,双方互不相欠;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回迁。
袁春艳告诉“北京时间”,公司前期拆迁、基建已投入5000万资金时,林业局突然告知棚户区改造项目黄了,要以商业开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由于前期投入已无法撤出,无奈之下,袁春艳对征用的2.48万平方米土地交纳了出让金、契税968万元。
袁春艳说,“违约,这才刚开始。”
原本合同约定林业局负责项目相关手续,后来林业局也让企业跑办,并告知“东北就这样,先干活后补手续”。
接下来,项目的排水工程,林业局打招呼自行承揽;电力设施动迁工程,林业局亲自承揽;房子销售时,林业局帮朋友打招呼优惠购房。
袁春艳说:“领导都明说了,如果不照办,以后手续也难办。”
“投资前,一切条件都答应,投资后,一切条件都成空!”袁春艳感叹,这是回家乡投资最深的感受——外来企业就是“唐僧肉”。
告倒了林业局钱依然难追回
袁春艳在家乡投资中损失巨大图/北京时间
涉嫌违约失信、不作为、乱作为,2016年3月,忍无可忍的袁春艳将东京城林业局投诉到黑龙江省委优化环境办公室,要求对东京城林业局进行问责,赔偿企业损失1.6亿元。
黑龙江省委优化环境办转交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纪委立案调查。
“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查询到纪委调查结果:在项目招商引资和工程监管过程中,东京城林业局存在六项违规违纪行为:
一是与开发公司签订棚改合同,承诺项目享受棚改优惠政策,但实际上项目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无法享受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