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须形成合力
2016年4月27日,湖北省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召开。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在会上强调,要运用大数据全面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把群众身边的“蝇贪”揪出来,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
4月至8月,湖北省纪委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全省114个县、市、区(包括功能区),运用大数据对2014年至2015年退耕还林、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等8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涉及资金总量330.2亿元),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科技反腐”和“精准监督”的新路子,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湖北全省取消26万余人享受的不符合政策补贴,追缴退交违规资金1.22亿元(其中党员干部主动退交9807万元),截留挪用的1982万元惠民资金重新发放给群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组织处理13504人,已立案调查5204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240人,移送司法41人,对736个基层单位实施问责,形成了追责问责强大声势。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询发现,《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中关于“补助政策与资金管理”中明确规定:政策兑现应严格遵循“先验收、后公示、再兑现”的程序。县级林业、农业(畜牧)部门在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将验收结果函告县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负责在2个月内兑现。然而,制度明晰,多地在落实中却“打了折扣”。
一些地方存在的干部失职、渎职现象,更令虚报冒领有恃无恐。2016年6月,谷城县城关镇核查专班工作人员郭光华在核查“谢家营村以村干部名义套取2012年至2014年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资金”问题线索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将本已查实的问题线索改为查否,作出了与事实不符的核查结论。日前,郭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退耕还林是国家实施的重大惠民工程和生态工程,如果树不能成林,退耕户拿不到补贴,或者不应该领取补贴的人拿到补贴,就是林业部门失职。”湖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新池坦言,出现虚报冒领,林业部门有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已开始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的乱象进行进一步清查。
“下一阶段,林业部门将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监管力度,并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以遏制虚报冒领问题。”刘新池说。
受访专家介绍,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发放,涉及申报、公示、核发多个环节,避免“影子人”混杂其中、虚报冒领,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好审核、把关、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不仅退耕还林的资金,国家其他财政支付的资金,都有很多妖怪在吃‘唐僧肉’。”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桂汉良说,针对此类问题,一方面,要让追责成为一种常态,所有对这些问题负有责任的人都要“对号入座”“请君入瓮”;另一方面,要追回钱,决不能搞“批评教育、下不为例”,要把不当得利的钱完璧归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