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建立退出机制提升服务品质
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孙明正介绍,北京出租车经营权此前一直是无偿使用,对经营权也未作出期限限定。目前北京市巡游出租车牌照绝大部分都在企业手里,还有一部分在个人手里。他们之间所有权的转让、转变会发生费用。但政府与牌照所有方是没有收过费的。
此次提出“增加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制”,是考虑在出租车运营市场建立一个准入和退出的机制。原来,不管企业或个人怎么去经营,一旦出现服务投诉等问题,不会得到相应的制约。新增经营期限制后,便于在运输行业监管考核之后,鼓励好的企业继续提供更好的服务,经营服务差的企业要给它退出机制。
这也是因为网约车的发展,促进传统出租车不断提升自身管理和服务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之顺风车
合乘车辆也须为本市号牌
昨天,北京全国率先发布了首个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征求意见稿。本市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驾驶员)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驾驶员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及其他网络平台提供合乘出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接入的车辆须为本市号牌。
对驾驶员的要求是,应有1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在合乘中应当依法自律、安全驾驶;所选择的线路应当符合顺路便行的原则。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号牌且经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车。驾驶员应当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与合乘者约定行驶线路、出行时间、乘车地点、费用分摊、安全责任、人身保险等事宜。合乘双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进行核实,确保合乘规范和安全。
合乘双方分摊燃油小客车油费参照车辆标定的燃油消耗量、合乘里程及实时油价进行计算,使用气、电为动力的小客车参照该标准计算。
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征求意见稿显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应实行实名注册,内容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状况等信息;合乘者身份证;驾驶员、合乘者的手机号码;不得为驾驶员和车辆条件不符合要求、登记事项不完备的合乘行为提供注册和合乘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