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伯欣称,从犯罪心理学上分析,性变态也是人格的一种变态,这表现在性行为上也与众不同,“其背离了当地或是当下社会的风俗习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系列案件从第一起发案,就表现了犯罪嫌疑人比较年轻这个特点,当时,因为他年龄还比较小,最初的性变态还不是特别严重,作案手段还处于初期,但是,从其作案的特征,就是其满足性欲的方式和满足性欲的对象这两方面看,和正常人就已经明显不一样。”
犯罪动机纯粹带有生物性
武伯欣认为,从犯罪嫌疑人选择的对象上看,他选择的都是女性,男性找女性,这个表现还是比较正常的,但是从其满足性欲的方式看,就是性变态的特征。他的满足方式,不像是正常的性犯罪,而是有明显的故意性。这种故意性则是完全受性冲动的影响,从研究看,他满足的方式非常残忍。一般讲,男子在性冲动的左右下,一般犯罪就是实施强奸、满足了就走,但他每一起案件都有明显的虐待和性宣泄,“实际上他是在凶残地杀人,有恃无恐地杀人。一般讲,看到血光,凶手会恐慌感上升,然后逃逸,但血光却助长了嫌疑人的性冲动,他感觉这种刺激更强烈。”
武伯欣分析,犯罪嫌疑人应在年轻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该类行为,且一步步变本加厉。“只要侦查过了风头,他就会重复;只要有特定的诱惑,他的性冲动马上会产生。他指向了特定的对象,比如,他找到都是年轻女子,或是身材姣好的,或是穿着某颜色衣服的。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这些女子都是比较丰满的。”
从犯罪动机上,武伯欣说,一般人作案多少会带有社会性,比如贪色、图财等,而该案纯粹地带有生物性,“他随着生理年龄的增长,作案的次数也会减少”。
性变态难以控制自身行为
针对网上热议高承勇是不是有精神病一事,武伯欣称,性变态并非精神病,“作案的时候,他不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而是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精神病是大脑神经系统和心理的整体瓦解,性变态则是大脑功能正常,他完全可以做一些调控,他的想法带动着行为实施并达到目标,直到能满足欲望为止,从开始到结尾,他的思路是清晰的。”
谈及高承勇在案发后沉稳的表现,武伯欣称,一些犯罪嫌疑人角色转变非常彻底,“比如拦路抢劫,作案后会很快转变为旁观者、目击者角色,他不认为自己就是犯罪嫌疑人,再作案时也就没有负罪感。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这样,他的人格特点应该是粘液质的,这个性格特征就是比较沉稳,隐蔽性强,话不多,他自己从来也不提及此事,所以他家人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