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别墅转给情妇家人用
李若虹不仅自己收受巨额贿赂,也授意家族成员如其大哥、四弟等均参与索取利益关联人的大笔钱物。
据李若虹本人交代,其兄弟“都根本不缺钱用,但要防止日后有急需用钱的时候。我是我们家族的支柱,我要让他们在广州过得体面些”。为了这种家族的所谓“体面”,李若虹处心积虑,唆使其多名家族成员参与巨额贿款的接收、分解和转移等工作,从而最大限度逃避被查处的风险。
如 2007年12月,李若虹收受商人张某粦贿送的深圳银湖齐明山庄别墅一套(2007年12月评估价为人民币1174万元),通过其大哥办理有关手续,将该 别墅登记在嫂子马某某名下,然后将该别墅交给其情妇的弟弟居住至今。此外,李若虹还利用特权投入巨资在某园林基地修筑私人庭院,供个人及家族人员共同享 用。
情妇320万元借据对付调查
在李若虹贪腐案中,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特定关系人为时任广发银行督导员的女性吕 某某。二人长期姘居,李若虹常以金钱、首饰和豪车相送,作为所谓“感情亏欠的补偿”,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达280余万元、港币30万元。吕某某则利用这种 不正当关系向李若虹多个利益关联人索要好处,如向商人林某一次性索要购房资金320万元,用于购买番禺华南碧桂园别墅1套;还收受商人廖某力房产1套及港 币约60万元及其他好处。
境外收受贿款成为重要的辅助方式。在香港等境外收受贿赂存入境外银行也是李若虹的惯技之一。李若虹授意情妇吕某某 利用周末假日旅港之便,两次收受商人梁某港币共150万元。再就是假借炒股、炒外汇盈利为幌子收受贿赂,李若虹的情妇吕某玲仅仅提供6000美元给港商廖 某力炒股,却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以炒股盈利分红为名接受32万元的所谓“回报”,后来又以炒外汇盈利之说接受70余万元贿款。
李若虹的情妇吕某某为规避被查处的风险,多在受贿前采取虚构借据做掩饰办法,她在一次听取廉洁教育课后心生惶恐,想出一招以对付以后可能的调查,便特地找到商人林某用A 4纸补开了一张320万元借据,却不注明具体还款日期。
帮减免4亿债务索贿千万
李若虹的裸官身份客观上助长了其对金钱和美色的欲望,降低了其进行贪腐的忌惮程度。李若虹妻子和女儿早在1997年即已移民澳大利亚,为支撑其妻女在澳洲的富足生活,李若虹敛财手段多样,受贿数额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