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公安机关等单位员工人数少于150人的,取得初级以上有效救护员证书的员工不得少于1名;员工人数150人以上的,取得初级以上有效救护员证书的人数应达到其员工总人数的2%以上。
而从事高危作业单位员工人数少于150人的,取得初级以上有效救护员证书的员工不得少于5名;员工人数150人以上的,取得初级以上有效救护员证书的人数应达到其员工总人数的5%以上。
职称评聘优先考虑从事过院前急救人员
此外,《条例》还提到了响应应急事件的急救人员设备(如救护车、医护人员)的处置细则和责任义务。《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向市急救中心申请成为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应当与市急救中心签订加入急救网络的协议,接受市急救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和业务管理。
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内部激励机制,保证急救队伍满足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需要。医疗机构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晋升从事过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
■亲历者说
如果要空姐来赔偿损失,就不该救护
2015年11月9日,媒体人张洋在南航乘机期间突发重症,飞机落地后空乘与救护人员无人愿意搀扶。救护人员认为,抬病人下机是空乘责任,而空乘则认为急救应由专业人员来做,双方因此争吵不休。最后,张洋只能自己忍着剧痛爬下飞机。
“如果空姐抬我下去了,恰好我摔倒了,恰好我人品也很差去告这位空姐,向空姐索赔,这个钱如果是空姐来赔,这个空姐就不该来扶我。” 本月9日,媒体人张洋在深圳首次向公众讲述了曾徘徊在生死间的细节。据其介绍,当他自己忍着剧痛,爬下飞机后,再几经周折被送到北京的医院治疗,才幸运活了过来,“我的这个经历其实要给院前急救改革带来一个启迪、敲响一个警钟,如果你们没有这么幸运的话,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你们怎么办。”他说。
■解读
如何让施救者大胆救人?
条例已向社会征求意见
深圳市卫计委作为该条例起草单位,表示《条例》中的“免责”在法理上确实存在争论,因此希望在意见征集期间,市民可以向法制部门提意见,“我们已经提起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法制办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