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陆钰萍表示,深圳是爱心很包容的城市,希望通过这个《条例》能让爱心得到大胆的释放。陆钰萍表示,虽然扶不扶、救不救是道德问题,但要乐于助人。不过,如果救治不当,从而导致被救护人二次损伤,这责任是由施救人,还是政府通过设立基金来承担?上述问题是这个《条例》实施需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涉及到急救技术是不是要向社会更广普及的问题,《条例》中已经对一些场所、单位等取得急救证书人数进行要求。
■典型案例
有人倒下无人急救
有人上前急救被讹
2010年,深圳福田区78岁的深圳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跌倒,保安和路人没有一人上前搀扶。
2014年,IBM深圳公司管理人员梁娅倒在深圳地铁水湾站C出口的台阶上,监控录像显示她曾作出求救的举动,但先后有7位市民从旁边经过,无人上前搭救,等到120到达,梁娅已经不治身亡。
2014年,深圳南山区深南大道科苑立交北公交站一老太太摔倒在台阶上,公交车司机马爱平下车将老人护送到医院,还垫付了近2000元医药费,不过老太太认为是马爱平司机未等她下车就关闭车门,导致她受伤,理应负责。后经过警方调查取证,证实是老太太自己摔倒,还了司机清白。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