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由于炼丹活动与伏火试验不断进行,作为炼丹家们炼制丹药的副产品,硝、硫、炭三者合烧后易燃爆的特性,终于得以为有识之士所用。如同任何一项重大的科技成果都极有可能首先被用于军事一样,军事家从战争的需要出发,大胆地利用硝、硫、炭三种物质制成具有焚烧和杀伤作用的火器,用于实战。
唐末的904年,盘踞淮南的军阀杨行密军队渡江攻打豫章(今南昌),“发机飞火”烧毁城门,士卒随后冲入城去。但当时的人没有记述这个“飞火”究竟是何物事?100年后(1004年)的宋代人许洞在《虎铃经》解释“风助顺利为飞火”一句话时自注云:“飞火者,谓火炮、火箭之类也。”这里的“炮”是个后起字,原来中国只有抛石之“砲”,所以今天中国象棋还是如此写法,“炮”“砲”指的棋子相同。如果许洞所指的“飞火”与淮南军所用之物相同的话,“发机飞火”当指原始抛石机发射的火药球,那就意味着中国在9世纪末或10世纪时已发明了真正的火药。但两者毕竟相距一个世纪,何况“飞火”也有其他解释。唐初的《李卫公兵法》就有“门栈以泥厚涂之备火。柴草之类贮积,泥厚涂之防火箭飞火”的记载。这里的“飞火”就是飞射或飞投之油脂、草艾类纵火物,与今天所说的“火药”丝毫也不搭界了。
但是无论如何,在北宋天圣元年(1023年),朝廷在开封设置火药作坊时,“火药”一词正式见著史籍记载。到了庆历四年(1040年),在曾公亮、丁度历时四年奉诏撰修的中国古代第一部官修百科性兵书《武经总要》里,更是的的确确刊载了“火球火药方”“蒺藜火球火药方”“毒药烟球火药方”这世界上最早的三个火药配方。而且当时已经懂得在火药的三种基本成分(硝石、硫黄和木炭)的基础上,增减配方成分,制作出作用不同的火药兵器。“毒药烟球”爆炸后球内毒剂发烟起类似毒气弹的作用;“蒺藜火球”是利用爆炸的强大推力,把球内的铁蒺藜撒放开来,借以杀伤敌人;至于“火炮火药法”则主要是爆炸后起燃烧作用。
虽然十字弓和长弓杀伤力强,但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和长弓),就得经过几个月时间的练习,而要真正精通则需数年时间的刻苦训练。但火枪的使用就比较简便,步兵经过短时间的训练便可很快掌握。
初试啼声的宋元火器
宋代率先将火药用于军事,其火药生产已经非常专业。北宋时,当局便设立了“火药作”。到了战争更加频繁的南宋,这类机构的设立更是普遍。虽然丢失了故都开封这个火器制造重镇,但在火药制造和发展方面并没有受到阻碍。举凡军事重镇,譬如江南东路之建康府(今南京)、荆湖北路之江陵府等等,皆设有这类生产工场。其用度十分浩大,根据《宋会要·食货》记载,为生产火药,宋神宗时,当局一次就“募商人于日本国市硫黄五十万斤”,“每十万斤为一纲”,自明州(今宁波)押送开封府。宋理宗时,江陵府“一月制造一二千只”铁火炮,产量也是十分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