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和耐只是只见其一不见其二。中国皇帝个人在行使权力时所受到的来自各方面的束缚、限制,和西欧封建君主所受的束缚、限制在许多重大的历史场合下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所受的限制、束缚从来没有来自过皇权体制外部的利益集团,而皇权专制政体也绝不允许任何独立于皇室以外的利益集团形成自己的政治力量,更不用说让这种政治力量对皇权有所束缚了。中国皇帝所受的束缚、限制,包括“礼”、道统、伦理道德规范、以及由“官僚集团所解释和捍卫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法律,实际上就是金观涛所说的作为国家学说的儒学和拥有共同信仰的官僚集团的统一,这是中国皇权的基础,中国皇帝个人在行使君权时如果背离这个基础,就等于自取灭亡。)”都是皇帝本人的先辈们经过数代探索、经历了无数血淋淋的教训而总结出来的统治经验。从西周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到唐代大臣魏征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再到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亲订的《大诰》,无不是这些统治经验的结晶。
因为皇权既然至高无上,几乎掌握了一切生灵财富的生杀予夺大权,且只能沿着一条细细的血脉传承,那么它受到的觊觎必然是无所不在的,它几乎时时都面临着篡夺和颠覆的危险。所谓“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这句千古名言,则典型地反映了中国的帝王们在险恶的政治环境中苦苦维系皇权的心态。一个皇帝如果连这些规章制度的束缚都承受不了,他的家天下还能维持几天?在中国封建社会,皇帝的辅政大臣甚至各级官员对皇帝个人行为的制肘,往往比西欧封建社会廷臣、贵族、教会、骑士对王权的制约要甚。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许多场合,不要说辅政大臣了,就是一个普通的下级官员也可以对皇帝的不端行为上疏责备。冒死直谏、“触犯龙颜”的所谓忠臣在中国两千多年的皇权专制史上屡见不鲜。但是,官员们对皇帝个人行为所进行的所有制约中所恪守的惟一的、不能有丝毫动摇的原则,则是无条件地维护皇帝本人的至高权威和他家族的千秋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