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西君主制中君权集中程度和所受制约的区别
和西欧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相比,中国皇权专制政体中的宦官制度,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所谓宦官制度,就是在皇帝宫中,凡是能够和皇帝的嫔妃女眷直接接触、又必须由男人承担的职位和服务项目,都必须由用人为手段使其失去性能力的男人去充任。推行这种灭绝人性、残忍无比的制度的惟一的目的,就是绝对保证皇位在传递过程中血统的纯净。权力的世袭制在人类社会的专制时代普遍存在着,这并不奇怪。但用这种野蛮手段维系皇位的世袭,这在世界历史范围内也是极为罕见的。同时,宦官制并不是和中国大一统的皇权专制时代同步产生的,它在春秋战国时代、即“封君封臣”制度还没有终结时就已经出现。这说明,中国封建专制君权——皇权的集中程度已经到了极限——致使中国的帝王们不惜创立如此血腥的制度来维系“家天下”的稳固和血缘世袭纯净。可以说,中国皇权对社会所有权力的高度襄括和集中,是西欧任何一个封建国家的专制王权是无法比拟的。它不仅将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高度集中在自己手中,而且将军事权、文化权、经济权、包括对所有臣民的人身自由权、直至生杀予夺大权统统集中在自己手中。
因此,一个中国皇帝如果凭着自己的政治智慧、权术、魄力、威望能够把整个皇权抓在自己手中,那么,他真的可以呼风唤雨,叱咤风云,为所欲为了。然而,一个皇帝要想把所有的社会权力抓在手中,并按照自己的意志传承下去,他就必须受到各种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并非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一旦当上了皇帝,就大权在握,可以随心所欲。也并非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皇位由父亲传给儿子,哥哥传给弟弟,叔叔传给侄子,是一件很轻松愉快的事。不,要使社会所有权力掌控在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家族手中,要使皇位在血缘关系中的传递通行无阻,千秋万代,委实是一个极其巨大、繁浩的社会工程。可以这样说,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在近三千年(如果把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也算上)时间跨度所摸索制定出来的一整套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宫廷制度,无不围绕一个中心,即如何保证皇权的至高无上及其在既定的血缘关系中世世代代相传。因此,中国皇帝个人所受到的束缚绝对不是外界对皇权本身的限制,而是为了更好地维持皇权的完整和集中。法国著名汉学家谢和耐认为,孟德斯鸠关于专制主义的定义,事实上更适用于旧制度时的法国而不适用于康熙时的中国,中国皇帝的权力,受到礼、习惯以及由官僚集团所解释和捍卫的各种规章制度之限制……谢和耐代表了一派西方学者的意见,他们认为官僚机构越发达,其规章制度越严密,对皇帝的权力限制就越大,所以康熙所受到的限制远边路易十四为甚,因为路易十四时期法国的官僚机构并不发达,一切都无定制,以致可以为所欲为。(《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学林出版社第293、2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