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当地兴建中、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工程,贵州省天柱县教育局局长杨秀凯五年内收受各种贿赂高达665万元。在纪委发现杨秀凯违纪问题和审查期间,其不仅拒向组织如实、主动交代问题,还对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等问题进行掩盖。
据事后查实:为讨情人欢心,杨秀凯不仅用巨额贿赂款为情妇买车,还分别在四个小区内为情妇购房、开服装店以及赌博。
2017年3月9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对涉嫌受贿罪作出了一审判决。杨秀凯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杨秀凯受贿所得人民币665万元,予以继续追缴。
教育局长“关注”基建工程
生于1964年2月杨秀凯,落马前是只是一名贵州省天柱县的科级干部。
不过,这位科级干部却掌握着天柱县教育系统的“生杀大权”,
马某是众多与杨秀凯交往频繁的建筑商之一。2011年的某一天,也是凤城镇中综合楼招标的前一天清晨,马某来到了杨秀凯家中,他此行的目的是拿下凤城镇中综合楼项目。马某说:我用半空的牛奶盒装了10万元现金送给杨秀凯。
送了10万元后,马某顺利地拿到了这个项目。此后,杨秀凯开了与马某的多次“勾连”。
2011年,在承建邦洞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开标前的一天,马某从银行取钱送了6万元给杨秀凯;同年,在承建瓮洞中学综合楼工程开标前的一天,马某送了2万元给杨秀凯;2012年,在承建凤城一小综合楼工程开标前的一天,马某送了4万元给杨秀凯。送钱后,马某顺利中标并获得了上述所有项目。
此外,2013年,在承建大段小学宿舍楼、大冲小学教学楼、宿舍楼过程中,杨秀凯以借为名向马某拿了6万元。同样在2013年,在承建凤城二中男、女生宿舍楼过程中,杨秀以借为名和马某拿了15万元。
马某说:这些钱都是为了感谢杨秀凯在教育局工程中标上的帮助,才送他钱。
借中、小学校基建大肆敛财
事实上,与马某的勾连,只是杨秀凯通过中小学基建项目受贿的冰山一角。
2010年,工程老板周某甲在杨秀凯的帮助下中标并承建天柱县远口中、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工程,受贿10万元。此后又以借为名向周某甲索要18万元,共计28万元;2012年,周某甲等人在杨秀凯的帮助下中标并承建天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区、生活区建筑工程。杨秀凯在办公室、天柱县中等职业学校工地等地,杨秀凯先后分四次收受周某甲等人行贿的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