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30日讯 证监会29日晚间公布了《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31次会议审核结果》,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首发申请获通过。
资料显示,璞泰来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自动化涂布机、涂覆隔膜、铝塑包装膜、纳米氧化铝等关键材料及工艺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璞泰来此次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9.99亿元,拟用于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和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据了解,璞泰来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
发审委会议向璞泰来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1、结合报告期负极材料的价格、成本、委外加工生产模式、产品竞争力、客户、技术等因素,璞泰来需说明:发行人2015年、2016年负极材料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合理性,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2、璞泰来需说明:(1)2015年8月公司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时公允价格的确定依据、收益法相关参数指标具体情况以及合理性和公允性;(2)对2015年8月股份支付进行差错更正的理由和依据,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履行的批准程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执行情况。
3、关于转让子公司相关情况,璞泰来需说明:(1)发行人于2012年12月收购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欣)后又于2014年7月将其转让的原因和合理性;(2)发行人于2014年7月出售东莞凯欣注册资本的80%时未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3)结合宁波海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波海量)与广州市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相关沟通及交易过程,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未直接将东莞凯欣股权出售予天赐材料而是转售予宁波海量的原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将东莞凯欣注册资本的80%转让给宁波海量与宁波海量出售给天赐材料的价格相差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宁波海量输送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5)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6)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4、璞泰来还需说明:(1)以400万元全资收购东电化(上海)电能源有限公司及将该公司的控股权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背景和商业合理性;(2)上海月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及管理情况,在发行人整体经营体系中的作用,发行人是否实际对该公司实施管理;(3)发行人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协议和利益安排,发行人是否存在未来收购上海月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方案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