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共享篮球、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睡眠舱、共享马扎、共享遛娃车……
2017年,注定是“共享经济”风起云涌的一年。有的倏忽而兴,有的猝然而去;有的称霸行业,有的邯郸学步;有的顺风顺水,有的麻烦缠身……
“共享经济”的路到底怎么走?那些一头扎进“共享”这潭深水的投资者们,还能好好玩耍吗?我们真的步入“万物共享”的时代了吗?
自生抑或自灭?
“出师未捷身先死”,这句话用在一些共享产品上,再恰当不过。
今年7月,在北京中关村地区出现的“共享睡眠舱”遭到警方查处。警方认定,这些“共享睡眠舱”无须登记身份信息即可使用,易被违法犯罪人员用来藏身落脚;睡眠舱为封闭式,内部空间狭小,发生火灾后无法及时扑灭逃生,存在治安和消防隐患。
自从“共享”一词火了之后,投资者们削尖脑袋都在往“共享”上靠——不管产品是否现实可行,也不管它能走多远。“共享睡眠舱”出生就面临死亡,是这类共享产品的代表。
在互联网时代的残酷竞争下,任何跟风者都有可能成为“炮灰”。就拿共享单车来说,火爆也就不过一年左右时间,但悟空单车等已经倒闭。
对于这种共享产品刚兴起即夭折的情况,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吕泓臣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新的市场经济模式出现后,总是有不少人愿意去尝试,这是资本的逐利性所决定的。共享经济本质上和其他经济模式并无区别,它是技术发展和大众共识的必然。新领域的开始总是伴随着规则不健全、经验不丰富等种种缺陷。所以,前期探路的都是先驱者,能生存下来的只是少数。”
在共享经济发展的初期,创业者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吗?创业不顺,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吗?
“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国政法大学李俊慧教授表示,“有些打着共享经济之名的服务,并不具有可持续性,短时的资本助推只能维持一时的繁荣。任何一个业态如果不能靠经营赚钱,仅靠资本输血是难以持续的。那么,对于这种昙花一现或不可持续发展的业态,在确保用户权益的前提下,应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让其自行消失。而对于具有长期服务可能性的行业或业态,则需要根据其发展,适时释法、修法。”
亡羊之后补牢?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在《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中提到:加强释法、修法工作,按程序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