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关地方债的监管政策密集出台。且不仅有政策加以规范,更是上升到中央全局的层面,近期两次中央高层会议,均有点名地方政府举债行为。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
7月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表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措辞严厉,并在微观机制上确立了对个人的问责,中央高层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遏制隐形债务增量的决心可见一斑。正在推进中的地方债整改从严从紧成为必然。为何要在这个时点敲警钟,收紧地方债的背后有何原因?
解密:地方债风险暗藏由来已久
地方债的问题要从上世纪90年代初推行的“分税制”改革说起。在分税制改革前,地方和中央的财税分配采取“包干制”,也就是各省每年上缴定额税收,缴足剩下的财税收入归地方。其后果是中央对地方经济控制力被削弱,各项经济政策更是难以落实。为改变这种状况,开始推进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效果立竿见影,有效改变了中央和地方财力不平衡的境况。
但是分税制改革后新问题也随之而来。地方政府事权财权不匹配产生了资金缺口,而修订前的预算法又不允许地方政府借债,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变相举债。于是,地方性融资平台就孕育而生。
“地方政府不能向金融机构直接融资,但政府成立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将土地、高速公路等国有资产的收益权注入公司,以此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债务的主要用途是地方政府需要承担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一位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官员向记者“解密”。
由此产生的问题显而易见。平台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政府下属的独立法人的资金,其收入和支出因此不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但作为企业,这些公司大多数还未上市,不需要信息披露。运行不透明,处在监管之外。简而言之,这些平台公司的运作处于“三不管”地带,投资方向、资金流向都很难受到监督。
由于GDP的增长在地方政府的考核体系中比重很大,政绩所需,很难抑制住地方的举债冲动。而地方官员任期有限,几年之后一旦调任,还款压力就留给了后任者。后任者面对债台高筑和政绩考核的双重压力,只会进一步扩大融资推高负债进入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