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少年儿童融合教育有法可依
对话动机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强调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在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能力,不断扩大融合教育规模”。2017年5月1日,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始实施,融合教育有了法规层面的支持和保障。
目前,中小学校已经开学,围绕如何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规定,《法制日报》记者与相关专家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孤独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杜佳楣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教师 傅 添
《法制日报》记者 陈 磊
系列政策法规保障残疾人权利
记者:2016年以来,我国在残疾人权利保障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比如,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7年5月1日,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始实施,融合教育有了法规层面的支持和保障。这些举措颇受瞩目。
杜佳楣:包括自闭症在内的残疾人教育受到政府的重视,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那就是2015年5月17日,第25次全国助残日。彭丽媛来到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看望自闭症儿童,慰问自闭症儿童家庭。
这件事在当时推动了社会广泛关注自闭症问题,也推动了我国相关残疾人政策的重大进展,不但包括《“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在这背后,则是多年来包括自闭症家庭、相关专业人士在内多方面努力呼吁社会关注自闭症的结果,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记者: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自闭症研究指导中心等机构2014年10月发布的《中国自闭症儿童发展状况报告》,仅0至14岁的自闭症患儿可能超过200万人。再加上自闭症患儿的家庭,与此相关的人数不少。
另一方面,多年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机构一直致力于对自闭症少年儿童的矫治和教育,但由于种种原因,自闭症少年儿童还需要更多的帮助。
杜佳楣:针对可能超过200万人的0至14岁的自闭症少年儿童数量,从康复角度来说,目前已经有几千家康复训练机构,向自闭症少年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帮助。有的康复训练机构可以接纳十几名少年儿童,有的康复训练机构可以接纳几十名少年儿童,大约10%的康复机构可以接纳上百名少年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