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8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获悉,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近期先后在河北等6省(区)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各地区不同程度存在自查自改不到位、排查治理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据了解,8月14日至20日,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先后在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贵州、西藏等地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80多家企业和单位。
督导组发现,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上热下冷”问题,个别地区安全监管薄弱,7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上升,个别企业自查自改不彻底。
山西省部分市县问责曝光力度不够,大同市自7月初大检查启动以来,仅集中曝光了10家火灾隐患单位,部分企业自查自改不深入。
内蒙古自治区有的部门安全执法不严格,检查多、处罚少,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不够。有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监管力量不足。
湖北省部分县区大检查工作部署滞后,甚至有的单位大检查方案中检查内容比国务院要求少,时间进度比国务院要求慢。有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明显滞后。
贵州省一些地区和部门没有结合实际细化大检查方案,未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要点和清单。煤矿企业普遍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部分企业隐患和问题较为突出。
西藏自治区部分地区未成立大检查专门机构,工作布置不及时。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文书不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重技术调查,轻责任追究。
据悉,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国务院安委办将跟踪督促,将各地区整改落实情况列入9月份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