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天娇 王路阳 王鹏
2016年10月30日上午,市民种先生发现家养的泰迪犬“宝宝”身上有疑似皮肤病症状,便叫女儿带“宝宝”去一家宠物诊所就诊。
种先生称,该诊所医生说“宝宝”身上存在螨虫,要先洗澡。因该宠物诊所顾客较多,女儿将“宝宝”寄放在诊所后离开,但后来接到医生打来的电话称,小狗从宠物诊所跑了。种先生及家人立刻前往诊所,调取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2点50分左右,小狗从诊所跑出后,一直搜索未果。
种先生称,自己非常宠爱“宝宝”,在其身上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费用,每年饲养成本大概是3000元。因为和“宝宝”感情很深,它的丢失给自己和家人造成很重的心理负担和精神打击。
于是,种先生以宠物诊所侵权为由,将诊所及医生起诉至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宠物诊所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2.2万余元。
对此,宠物诊所表示,诊所工作人员开笼子时,狗跑出来咬人,所以没有人抓得住,不是故意放走的,且种先生没有在诊所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因此诊所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该案开庭审理后,经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宠物诊所赔偿种先生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