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内村、社区群众反映有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粗暴等“微腐败”问题,今年2月以来,四川崇州市锦江乡纪委实施“半小时”工作制,乡上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涉及复杂问题,半小时内先受理,乡上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时限进行调查处理。
“‘半小时’工作制度,为我们群众办了很多实事,让基层老百姓有了切实的幸福感、获得感。”锦江乡白马社区的康朝明说,“好多‘难事’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问题及时得到解决,那种幸福真的难以言表!”
崇州市白头镇五星村村民郑勇说,为整治“微腐败”,从今年1月开始,该村每户每周准时会收到一份“村报”。在“村报”显眼位置,刊登有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崇州市及白头镇纪检举报电话、村务公开、村上“大事件”、村民建言等内容。村民在家中就能知晓村上大小事,村民给村上的建议,每周也会见“报”。
“村民最关心村务公开,几十万元公共服务资金是不是都用到村上了。原来的财务收支都是巴(贴)在村委会公示栏上的,不是所有的村民都会看到,没看到的村民就会私下议论。”郑勇说,现在村上通过“村报”把这些内容晒出来,还了村干部清白,也给了老百姓交代。
为从源头上规范基层权力运行,2017年,崇州市结合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探索形成“梳权、亮权、用权、督权、问权”五权工作法,将“微权力”治理工作纵向推进到村组干部,横向覆盖全市253个村(社区),各村(社区)梳理村级“微权力”清单50类。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小组公示栏、网络平台等渠道,向群众公开亮权,让群众对乡、村、组干部的“微权力”一目了然。权力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遏制了乡、村基层干部“微权力”的任性,构建清单外无特权、清单内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崇州市通过推行细微工作,引导群众参与,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促进了全市党员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崇州市纪委书记陈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