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凡
上半年国家对住房市场体系的调控力度加大,而到了下半年,针对住房保障体系的调控也明显加力。7月,不断推进的“租赁”试点工作就是为了保障“居者享其权”,8月,从北京开始的“共有产权房”就是为了保障“居者享其房”。调控楼市绝非只调控住房市场体系,从下半年开始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征收安置房,都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居住权。
广州等城市推出“租购同权”,成都等城市推行“人才落户”,并鼓励住房租赁;而北京推出“共有产权住房”计划,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实际上,“共有产权住房”并不是一个新词,早在2007年,江苏淮安在全国首推“共有产权住房”;上海于2009年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建设项目;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共有产权房”的定位是什么?
根据8月3日发布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在业内专家看来,与一些城市将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给住房困难家庭,作为住房保障的托底政策不同,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则是通过对原有自住房政策升级,用更严谨的政策设计,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从而完善住房多层次供给体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此举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共有产权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共有产权住房不仅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双重属性,是政府以分担房价获得产权的方式来减轻购房者压力,允许租赁是此类住房与其他保障房最大的一个区别。经适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都是不允许转租的,但共有产权房可以,从这个角度讲,又带有一定商品房属性。
而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出租或出售,也是购房者非常关心的问题。在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购房人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