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骑着“小三轮”上路,所幸被交警及时拦了下来(交警十一大队供图)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李斐振)共享单车、定制版“小三轮”……前者街头随处可见,方便市民出行,后者是小朋友的“坐骑”,不能骑到马路上。然而在近期的巡逻中,交警发现儿童把童车骑到大街上。交警提醒,未满12周岁儿童不能骑车上路,定制版的儿童“小三轮”也禁止上路。
8月15日下午6时许,正值交通晚高峰,南宁交警八大队一中队辅警潘建在科园科德路口站岗执勤。这时,2名女性和3名小孩骑着5辆共享单车沿着科园大道从大学路往科园立交方向行驶。当他们骑行到潘建面前时,被潘建拦了下来。经询问得知,两名小孩才六七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面对交警的批评教育和要求,两名家长表示理解和接受,今后不再让小孩随意在大街上骑行。
无独有偶,8月11日傍晚,交警支队十一大队民警进行日常巡逻时,在辖区武鸣区小帽山的十字路口红绿灯处发现3名小孩正驾驶着两辆特别定制版的“小三轮”准备穿过马路。民警立即将3名小孩拦截。
据了解,这3名小孩分别为15岁、10岁、5岁,是从武华狮山路的公租房沿着大帽山广场、小帽山广场一路行驶过来的。据15岁小孩介绍,当天傍晚,趁家人不注意,他和弟弟妹妹偷偷将“小三轮”骑出来逛。
民警立即与这3名小孩的家长取得联系。对于孩子们的举动,家长也惊呆了。家长称由于工作太忙,一时疏于照看孩子,没想到他们那么大胆将“小三轮”一路骑到小帽山广场,幸好民警及时制止。
民警提醒,孩子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好奇心强,冒险欲望大,容易做出惊险举动,希望家长朋友们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无论多忙都要照看好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