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来的纪工委书记工作,使我深深感到基层纪检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做到‘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在工作中真抓实干、敢管敢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永安台街道纪工委书记王丹感慨道。
针对基层纪委力量薄弱、职能泛化、工作不聚焦等问题,2016年,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纪委出台了《乡(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在区委和市、区两级编制部门的支持下,新增设了10名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这批干部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双重领导,以区纪委领导为主的管理模式,纪工委书记除参加本街道党工委工作会议外,不分管街道其他工作,主要负责本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这种管理模式确保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可以把全部精力都用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真正做到工作不分心、力量不发散。纪工委书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月汇报制度,针对本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亮点、遇到的难点、工作中的困惑点开展研究,集思广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为加大对纪工委书记的培养力度,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监督工作的需要,新抚区纪委对纪工委书记实行轮训制,即每季度安排5名纪工委书记到区纪委内设各科室进行岗位锻炼和轮岗培训,使纪工委书记全面学习掌握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纪委各室相关业务。
为突出教育培训的实用性,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的实战能力,区纪委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抽调纪工委书记参与区纪委执纪审查等工作,并将隶属于街道的案件移交到纪工委查办,实行办案人负责制,从调查取证到提出处理意见,全部由纪工委书记负责,区纪委对案件办理过程全程指导,帮助纪工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分析调查和定性处理,负好“传、帮、带”责任,严格要求,多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在突出培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的同时,区纪委夯实基础,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组织纪工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纪政纪典型案例解析》《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案件方法》等业务书籍,通过业务讨论、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提升干部队伍业务水平。
通过对纪工委书记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他们的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纪检工作开展扎实有效,一年来,纪工委书记共执纪审查案件20件,街道自办案件数实现了零的突破,打通了基层纪委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姜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