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蒋皓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的意见》。曹建明强调,最高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带头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机关干部,做到严格标准不降格、严肃执纪不护短,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机关环境,为全国检察机关作出表率。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严格教育,强化最高检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要从严抓好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养成优良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要从严抓好平时教育,在干部调整、出差、节假日以及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提要求,防止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对干部思想、道德、廉政、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格管理,强化对最高检机关干部的组织管控。要严肃干部管理纪律,严格执行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禁酒令、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等一系列纪律规定,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处理并通报。要始终做到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严格监督,强化对最高检机关干部的行为制约。要强化全方位监督,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要实行全覆盖监督,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使干部适应在严格监督下工作的新常态。要突出重点部门监督,突出抓好行为作风形象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格问责,强化对最高检机关干部的责任追究。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要及时调整。对严重失职干部,要依法严肃问责。对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疏于管理监督,班子成员或者分管人员连续或多次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